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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李忠一/宜蘭報導】

到底是「九」還是「狗」?宜蘭縣葉姓婦人用台語指稱姪兒是「四尺九」,檢方認為是「狗」而非「九」有貶抑人格之意,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;專家提出台語「十五兩三錢」意指不足一斤的台語用法,認為葉婦講的是四尺「九」,只是暗諷姪子沒有擔當、不是堂堂五尺以上男子漢而已。

六十六歲葉姓婦人與堂姪葉姓男子有土地產權糾紛,去年十一月土地測量人員鑑界時,葉家人都到現場關切,葉婦也站在穿堂觀看;不過,姪子等人打算通過穿堂時,晚輩的葉男推擠嬸嬸,兩人因此發生爭執。今年三月姪子就到宜蘭地檢署控告嬸嬸涉及妨害名譽。

葉婦說,房子產權屬他們,土地則屬堂姪那方,鑑界時堂姪一夥人要侵門踏戶,「這是我家,怎能讓人隨便進來呢?」加上姪子又帶著數位相機錄影,才讓她認為姪兒來意不善。她表示,堂姪連「借過」都不說就推擠她,事後又不承認,這是敢做不敢擔當。

葉婦說,當時他用台語指堂姪是「四尺九」,意思就是堂姪沒擔當、不是堂堂五尺以上男子漢,但檢察官卻認為她以四尺「狗」罵人。葉婦喊冤說:「不是罵他狗,我真的很冤枉!」

她表示,自己沒讀過書、也不識字,第一次開庭想到就「心驚驚」,因為在庭上太緊張,可能沒解釋清楚才遭訴,不過也擔心「檢察官是不是聽不懂台語?」

檢方則說,葉婦所言確實是四尺「狗」,不是四尺「九」。檢方解釋,雙方發生爭執時,現場有名親戚聽到後追問葉婦「妳罵人家狗。」葉婦回說:「叫狗不對嗎?」才會據此認定葉婦所言是「狗」不是「九」,而罵人「狗」確實具有貶抑人格的意思。

這場「九」、「狗」之爭,台語文專家則是不認同檢方見解。台中教育大學台文系副教授林茂賢說:「從沒聽過四尺狗的說法」、「狗有四尺那麼高的嗎?」

林茂賢表示,「狗」、「九」在台語讀法雖是同音,但台語並無四尺「狗」的用法;反觀四尺「九」說法雖不普遍,但用在台語上卻是通的。他舉例,堂堂五尺以上男子漢,少了一寸就成為「四尺九」;另外,台語也有「十五兩三錢」的講法,指的是不足一斤(十六兩一斤)、不夠分量;另外台語說的「十全大補湯少兩味」就是「八珍」,也有相近的意涵。

林茂賢認為,葉婦的說辭,應是遭到姪兒推擠後認為後輩敢作不敢承認「沒有擔當」,但還不到侮辱程度。但最後是否能定罪,還得看法官的見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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